114學年度中國文化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諮商中心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 甄選對象資格:
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或以上之學生,且已修習過心理學相關課程至少18學分,並且完成兼職實習。或國內外已取得心輔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符合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資格,需進行全職實習者。
二、甄選名額:
全職實習2-3名(實際招收名額視招募狀況增減)。
三、實習起迄時間: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全職實習每週固定4天,每天8小時,每週至少實習32小時。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之內容包括專業督導與行政督導。
四、實習工作內涵: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衛生相關預防推廣活動等。
(一) 個別諮商:
個案來源:本校學生,全學年每週7-9位個案(寒暑假除外)。
個案類型:一般發展性議題個案、初級高關懷個案。
※為保障個案福祉,實際承接個案量與個案來談問題類型,需視專業督導審核後決定。
(二) 團體諮商:各種形式之班級或團體活動、小團體諮商(每人每學期帶領1個成長團體)。
(三) 心理衛生預防推廣活動:規劃及執行各項活動。
(四) 心理諮詢:視學生需求,不定時提供服務。
(五) 心理測驗實施與解測:團體心理測驗、個別心理測驗、班級解測。
(六) 輔導行政:志工訓練、演講、刊物編輯、各項推廣活動。
(七) 撰寫相關工作心得紀錄。
(八) 實習成果與心得發表。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督導規定:
(一) 行政督導:由本中心主任擔任。
(二) 專業督導:全體實習諮商心理師必須接受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之督導,督導人選由本中心指派,本中心提供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全年總計至少50個小時之專業督導時數。
六、實習機構提供專業成長內容:
(一) 職前訓練:於暑假期間進行業務說明與指導之內部訓練,或視情況與他校聯合辦理實習諮商心理師訓練課程。
(二) 個案提報研討會:全體實習諮商心理師每人每學期固定提報1場個案報告,並務必參與其他實習諮商心理師之提報場次。
(三) 團體督導:行政督導由本中心主任擔任,全體實習諮商心理師出席例行舉辦之行政會議,內容包括輔導行政學習與諮商實務案例處遇學習。
(四) 行政督導:由本中心主任擔任,並且與實習諮商心理師每周進行行政督導至少1小時。
(五) 專業督導:督導人選由本中心指派。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目標:每週2小時個別督導,包括團體諮商與個別心理諮商實習內容,全學年總計至少50小時。
(六) 在職進修: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每學期可參與1-2場校外研討會。
七、實習考核
(一) 各於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期末,本中心將依據實際實習內容與時間,評量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績效,做為第二學期是否續任與是否符合核發實習證明書之依據。
(二) 評分標準:
1. 學年表現(100%)
(1)行政督導評分:主任每學期評量1次,佔總成績40%。
(2)專任老師評分:專任老師針對實習諮商心理師行政業務表現每學期評量1次,佔總成績30%。
(3)專業督導評分:督導每學期評量1次,佔總成績30%,受督者同時對於受督歷程給予督導評分。督導並於第一學期期末審核第二學期實際承接個案量與來談問題類型。
八、 中途終止實習
實習期間,若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狀況不符合本中心期待,或本中心的實習條件不符合實習諮商心理師之實習需求,雙方可協商終止實習契約,唯需於一個月前提出終止聲明,並完成相關交辦事宜。下列情況,經與實習諮商心理師討論後,本中心得終止實習契約,並不授予實習證明者:
(一) 實習諮商心理師未完成相關交辦事宜,經三次書面告知,無法改善。
(二) 違反諮商專業倫理,或工作態度不佳者。
(三) 於實習期間無故缺席時數達總時數5%以上,或請假時數達總時數15%以上者。
九、實習證明書
實習起迄時間原則上為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本中心得視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過程之完整性,決定是否需要延長實習。實習諮商心理師於實習期滿,並且成績合格者,本中心得與實習諮商心理師共同開立諮商心理實習證明書。若於實習期間終止實習,本中心得視其狀況開立已完成實習之時數證明書。
十、實習權利與義務:
(一)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提供個人電腦、專屬辦公桌椅和電話分機號碼。
(二) 可搭乘中國文化大學教職員專車。
(三) 可辦理中國文化大學汽車、機車停車證。
(四) 可借閱中國文化大學圖書館書籍。
(五) 經本中心同意或指派,可於實習期間參與校外舉辦之專業研習會。
(六) 加班需事先申請,加班時數可扣抵請假時數。若無加班時數可請假者,須另行補班。
十一、申請方式:
(一) 申請截止日期: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即日起至114年1月3日(五)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
(二) 甄選時程:完成書審後將通知入選者前來面試,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A. 時間:114年1月15日(三)進行面試(包括諮商演練與面試),
通知錄取預計為114年1月16日(四)。
B. 地點:陽明山校本部大孝館205室學生諮商中心。
C. 方式:諮商演練為12分鐘(8分鐘諮商演練、4分鐘提問)。
面試時間為8分鐘。
其他面試方式:視情況辦理。
(三) 申請資料:送審資料請自行保留備份,本中心不予退還。請將下述應徵文件備妥,依序裝訂為冊,寄送至本中心。
(1) 實習申請書(版本如附件,請務必使用本中心規定格式,不符合格式者將不予書審)。
(2)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 檢附目前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4) 相關服務經驗證明影本。
十二、申請資料郵寄地址:
11114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大孝館205室
中國文化大學 學生諮商中心 李荏芸老師 收
(請註明徵選實習全職諮商心理師)
十三、實習相關訊息聯絡人:李荏芸心理師
電話:(02)2861-0511分機12611 E-mail:lry7@ulive.pccu.edu.tw
※欲申請實習者,請完成下列事項:
1.填寫電子檔案「附件: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諮商中心申請114學年度實習諮商心理師一覽表」,並且回傳電子檔予業務承辦人,E-mail:lry7@ulive.pccu.edu.tw。
2.將紙本資料寄至上述郵寄地址。